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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校园清洁大行动的通知
[ 作者:党政办 校文明办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12/29 10:42:49 责任编辑:耿风     审核人:姚芬]

全校各部门、各单位:

按照开封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迅速组织开展城市清洁大行动的紧急通知》,决定在全市范围内按照“全面动员,全民参与,全域覆盖”的要求,开展城市清洁大行动。学校决定开展校园清洁大行动,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行动时间

20171222日起,每周五下午2305:30集中组织开展城市清洁大行动,坚持每周开展、长期开展。

二、行动内容

1.全体动员,对办公室、教室、实训室、宿舍等室内进行整理打扫。要求物品摆放整齐,地面、墙面、家具设备清洁干净。

2.学校将校园划分为12个责任区,由各院系牵头组织实施,组织师生对卫生责任区(见附件)进行彻底清扫。要求地面上无白色垃圾、无烟头、无建筑垃圾、无干枯树枝。白色垃圾和烟头放至垃圾箱,建筑垃圾和干枯树枝堆放在路边即可。

3.请各部门通知教职员工和学生,汽车要按照箭头方向停放在车位,电动车、自行车要停放在划线停放区域,并摆放整齐。对未按规定停放的车辆,学校将作为无主车辆统一清理。

4.按照开封市委、市政府要求,家属院纳入校园管理范围,后勤服务中心组织人员对家属院进行全面彻底清理、清洗、清洁。

三、工作要求

开封市创文办将各级文明单位开展城市清洁行动情况作为文明单位复查的重要指标,连续两次被通报批评的文明单位,将做降级处理。请各部门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学校将成立检查组,每周五清洁大行动期间,检查组将对各部门室内卫生和责任区卫生打扫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通报检查情况。

 

附件:1.创文卫生责任区平面图

      2.创文卫生责任区分配表

 

党政办  文明办  保卫处  

学工部  团委  后勤服务中心

                    20171221


 



各部门卫生责任区分配表

区 域

主要建筑

负责部门

备 注

1号区域

公寓楼区域、公寓楼群南侧广场、开水房

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计财处、后勤管理办、资产处

包含与楼相邻的道路

2号区域

风雨球场、梨园、宿舍楼群西侧道路

艺术系、基础部、体育部

包含相邻的道路

3号区域

西北足球场、排球场、篮球场

财经系、校纪委、校工会

包含相邻的道路

4号区域

青年大道、学生食堂,行政楼、生活服务区

自动化工程系、科技处、继续教育学院

包含相邻的道路

5号区域

1号到7号教学楼

环化系、督导室、发展规划处、审计处

包含楼间连廊走廊路面

6号区域

教学楼群西侧广场、两座桥离岸边的湖泊、足迹工程、鲲鹏山东侧区域

水利工程学院、学生处、组织部

包含东边草地、包含楼间道路

7号区域

3号到8号实训楼、鲲鹏山、污水处理厂

机械工程学院、学报编辑部、数字办

包含相邻的道路

8号区域

学生活动中心、行政楼区域停车棚

管理系、宣传部、校团委

包含相邻的道路

9号区域

上善(升旗)广场至东侧环形道路

测绘工程学院、教务处、思政部

包含相邻的道路

10号区域

东南操场及西边的空地、网球场

外语系、图书馆、招生就业中心

包含相邻的道路

11号区域

学院大门内外广场

信息系、党政办、保卫处

包含相邻的道路

12号区域

实训楼西侧车库、停车棚、西南道路及绿林

旅游系、基建办、人事处

包含相邻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