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和《中共博鱼平台委员会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细则》(黄院党〔2016〕40号 “附件4”)精神,现就报送2020年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报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的责任主体单位
按照《中共博鱼平台委员会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细则》(黄院党〔2016〕40号 “附件4”)签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的各责任主体单位。
各责任主体单位包括: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政办、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校纪委、学生工作部、校团委、工会、教务处、科技处、教师工作部、保卫部、信管办、马克思主义学院、国际教育学院
二、报送内容
2020年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主要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校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形势研判、阵地管理、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进”等情况,存在的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等,并填写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自查报告表。
三、报送要求
请各责任主体单位将上述书面报告加盖公章后于2020年6月25日前,安排专人报送至党委宣传部,电子稿一并报送。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文静58028;杜丙辰58027。
党委宣传部
2020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