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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3年单独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
全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高等职业院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探索高等职业教育多元化招生考试评价机制和人才培养模式,按照教育部和河南省有关要求,2013年我院继续进行单独招生改革试点(以下简称“单独招生”)工作。单独招生工作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要求高、影响广,为组织好2013年单独招生工作,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国际
副组长:刘紫婷 王卫东 张豫东
成 员:李纪宾 焦爱萍 于兆国 王景顺 张建平
陈志强 罗全胜 赵志贡 务新超 张 辉
周爱荣 丁爱萍 胡 健 王爱琴 郑洪波
华 雷 崔 淼 崔长江 商 坤 马晓慧
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李纪宾、副主任商坤。
单独招生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宣传组、报名录取组、宣传报道组、命题考务组、纪检监察组、技术保障组、安全保卫组、后勤保障组、财务组、系部组等10个工作组。各工作组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相关规章制度及实施细则,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结束后写出工作总结,各工作组制定的工作方案(含制度)和工作总结分别于4月3日、5月6日前报送到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招生就业服务中心)。
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院党委领导下,全面负责单独招生工作,贯彻落实教育部及河南省有关单独招生工作政策,执行学院有关单独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制定学院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确定单独招生录取名单,讨论和决定单独招生工作重大事项等。实施阳光招生工程,保证公平公正。在单独招生期间,领导小组成员手机保证24小时畅通。
二、各工作组职责
(一)招生宣传组
制定单独招生宣传方案并组织实施;培训招生宣传人员;印制宣传材料;做好来访考生及家长、中学老师的咨询工作等。
主管院领导:刘紫婷,负责人:商坤、马晓慧
(二)报名录取组
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协调;制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等制度;考生报名组织与资格审核工作;组织发放考生准考证;录取信息公示及发布工作;向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招生办报送及核批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等。
主管院领导:刘紫婷,负责人:商坤
(三)宣传报道组
单独招生工作的宣传报道和新闻媒体来访接待工作;协助招生就业服务中心在校园网博鱼平台公示考核结果等。
主管院领导:刘卫锋,负责人:于兆国
(四)命题考务组
完善命题和考务工作的相关规章制度;选拔命题人员组织命题并做好保密工作;考场的落实、编排、信号屏蔽(含设备)工作;打印考生准考证并移交招生就业服务中心;监考及评卷等考务人员的选拔与培训工作;评卷及考核成绩统计、汇总及资料留存工作;职业潜质与综合素质考核人员的选拔培训,职业潜质与综合素质考核的组织实施工作;评卷人员饮食的协调安排;考核期间校园考试氛围的营造(含条幅);命题考务预算并报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等。
主管院领导:王卫东,负责人:焦爱萍
(五)纪检监察组
完善单独招生工作纪律及违纪处理办法并做好宣传工作(含展板制作、条幅);对单独招生工作进行全过程参与、监督、质询,保证招生工作的严肃性和考生的正当权益;加强职业素质考核环节的监督和巡察,确保公平公正;单独招生报名及考核等原始数据的保存;追究考核和录取工作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等。
主管院领导:张豫东,负责人:陈志强
(六)技术保障组
单独招生网上报名系统完善与维护;单独招生录取软件的开发与维护;单独招生工作全过程网络的安全畅通;考核关键环节录像等。
负主管院领导:王俊,责人:崔淼
(七)安全保卫组
试卷运送和保密工作;报名、考核期间校园秩序的维护和车位安排;考核区域的戒严、安全保卫及相关设施准备工作;制定安全措施预案等。
主管院领导:刘卫锋,负责人:张建平
(八)后勤保障组
考核期间考生及家长临时休息场地的布置准备及饮水、饮食、医疗和防疫服务;保持校园清洁等。
主管院领导:杨士恒,负责人:崔长江
(九)财务组
单独招生收费标准核定;考生报名考务费银行汇款单据汇总和收取来校报名考生的报名考务费;协助招生就业服务中心做好考生考试资格审核;单独招生工作专项费用的落实等。
主管院领导:茹正波,负责人: 王景顺
(十)系部工作组
按照学院统一部署组织单独招生宣传及咨询工作;配合发放本系考生准考证;协助教务处组织相关的考核实施工作;配合其它各组完成相关工作任务;组织研讨单独招生学生教育、管理改革的相关事宜等。
水利系工作小组负责人:罗全胜
水资源工程系工作小组负责人:赵志贡
交通工程系工作小组负责人:务新超
财经系工作小组负责人:张辉
管理系工作小组负责人:周爱荣
信息工程系工作小组负责人:丁爱萍
自动化工程系工作小组负责人:胡健
外语系工作小组负责人:王爱琴
旅游系工作小组负责人:郑洪波
艺术系工作小组负责人:华雷
三、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一)实施原则
根据我院办学特色和专业培养需要,单独招生工作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选拔适合高等职业教育相关专业学习的综合素质高、具有职业潜质的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进入我院学习深造。学院内部实行“招考分离”原则,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2013年单独招生计划780人,单独招生专业和计划如下:
序号
|
招生专业
|
学制
|
招生计划
|
招生对象
|
学费(元/年)
|
1
|
水利工程施工技术
|
3
|
100
|
高中理科考生
|
3600
|
2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
3
|
60
|
高中理科考生;
中职电子类考生
|
3600
|
3
|
计算机多媒体技术
|
3
|
80
|
高中文科考生;
高中理科考生;
中职计算机类考生
|
3600
|
4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3
|
40
|
3600
|
5
|
城市水利
|
3
|
80
|
高中理科考生;
中职建筑类考生
|
3600
|
6
|
高等级公路维护与管理
|
3
|
40
|
3600
|
7
|
基础工程技术
|
3
|
50
|
3600
|
8
|
酒店管理
|
3
|
100
|
高中文科考生;
高中理科考生;
中职旅游类考生
|
3300
|
9
|
旅游管理
|
3
|
50
|
3300
|
10
|
文秘
|
3
|
50
|
高中文科考生;
中职文秘类考生
|
3300
|
11
|
投资与理财
|
3
|
40
|
高中文科考生;
高中理科考生
|
3300
|
12
|
音乐表演
|
3
|
30
|
高中艺术文科考生;
高中艺术理科考生;
中职音乐类考生
|
5600
|
13
|
物流管理(中外合作办学)
|
3
|
60
|
高中文科考生;
高中理科考生;
中职市场营销类考生
|
12000
|
(三)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为已参加2013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含中职应届毕业生)。
(四)命题、考试与评卷
命题、考试与评卷工作在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的指导监督下由我院组织实施。
1.命题
命题、试卷印刷与运输、保密等工作,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2.考核
严格考核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纪,规范操作程序,对在考核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3.评卷
组成评卷小组,科学合理的制定评判标准,参照《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组织实施。加大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确保试卷评判工作公平、公正、透明。
(五)考核科目及考核办法
考核工作在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的监督和指导下进行。考核由文化基础综合考核、职业潜质与综合素质考核两部分组成。考核地点设在博鱼平台。
1.文化基础综合考核
文化基础综合考核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3科各150分,总分450分。考核时间为2013年4月27日8:30至11:00(全省39所单独招生改革试点院校同一时间考试)。
2.职业潜质与综合素质考核
按照普通考生、音乐表演专业考生两类分别进行考核。
1.普通考生职业潜质与综合素质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创新思辨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实际操作能力等。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方式,其中笔试200分,面试100分,合计分数300分。笔试考试时间为4月27日14:30至16:00;面试考试时间为4月28日8:30至12:00。
2.音乐表演专业考生职业潜质与综合素质考核采取现场个体测试的方式,考核科目为专业主科测试(声乐、器乐、舞蹈任选一项,其中声乐测试为自选演唱歌曲一首;器乐测试为自选演奏独奏曲一首;舞蹈测试为自选舞蹈一段及舞蹈基本功测试。)200分、视唱测试(即看谱即唱)100分,两科合计300分。参加“器乐测试”的考生,除钢琴外,其他乐器自备。测试时间:4月27日14:30至16:00。
(六)录取原则
1.普通考生根据考生文化基础综合考核、职业潜质与综合素质考核成绩的总和,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平行志愿即“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的考生按职业潜质与综合素质考核成绩、数学成绩、语文成绩、英语成绩进行依次排序。录取过程中,按照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录取,不进行专业调剂。
2.音乐表演专业考生根据考生文化基础综合考核、职业潜质与综合素质考核成绩的总和,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的考生按职业潜质与综合素质考核成绩、语文成绩、英语成绩、数学成绩进行依次排序。
3.学院可根据各专业报考情况,调整各专业录取人数。
4.学院根据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取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公示。公示结束后上报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批、备案。5月上旬,录取学生名单在我院招生就业信息网公布。
5.根据教育部、河南省有关规定,考生被录取后,不再参加2013年普通高考,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2013年普通高考。
(七)监督机制
为保证单独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落实阳光招生政策,成立单独招生纪检监察组,对单独招生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质询,保证考生的正当权益。对单独招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其单独招生录取资格。对违纪的工作人员,按照《黄河水院单独招生考试纪律及违纪处理办法》进行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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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