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工程学院2020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推荐评审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0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20〕84 号)、《博鱼平台2020年专业技术职务自主评审工作方案》(黄院〔2020〕152 号)和中共博鱼平台委员会教师工作部《关于做好2020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工作的通知》(黄院教工〔2020〕52 号)等文件要求,为保证我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工作的有序、公开、公平、公正,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成立推荐评审小组
经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成立电气工程学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1人
成 员:6人
推荐评审小组负责电气工程学院中、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推荐工作,组织全体教职工学习评审标准等相关文件。
二、工作安排
1. 2020年12月30日:组织学习《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豫人社办〔2017〕12号)、中共博鱼平台委员会教师工作部《关于做好 2020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工作的通知》(黄院教工〔2020〕52 号)等文件精神。
2. 2020年12月31日~2021 年1月5日:申报人员写出书面申请报送电气工程学院,学院将个人书面申请和报名汇总表纸质稿及电子稿于2021年1月5 日报送教师工作部。申报高级者须明确申报类型(教学为主型、教学科研型和科研开发服务为主型),且上报后不再变动。
3. 2021年1月5日:参评人员将参评材料送至SY5534室,进行公开展示。
4. 2021年1月6日~1月12日:召开学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工作小组会议,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按照豫人社办〔2017〕12号文件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行推荐排序。对2019年度优先推荐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条件满足时不再参加推荐排序,直接上报学校。排序结果在院内公示。
(1)在推荐排序之前将我院推荐工作方案报送教师工作部备案。
(2)对参评人员的评审材料认真审核、严格把关。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不予推荐。
(3)对申报人员进行推荐排序,其中申报教授、副教授人员不区分类型(教学为主型、教学科研型和科研、开发服务为主型)进行总体排序。
(4)对2019年度优先推荐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条件满足时不再参加部门推荐排序,直接上报学校。
5. 2021年1月13 日:向教师工作部报送公开展示报告和推荐排序名单,纸质稿要求学院负责人签字,加盖党组织和行政印章,同时报送电子稿。
6. 2021年1月14 日~1月16日:申报人员报送参评材料,材料审核组审查验收。过期不报送者视为弃权。(具体安排与报送要求另行通知)
7. 2021年1月17日~1月25 日:学校审核、整理材料, 我院及我院参评人员积极配合。
8. 2021年1月26日起,学校召开高、中级职称推荐工作会议,对申报人员进行推荐排序,确定拟推荐到评审委员会的人员,结果公示,各参评人员积极关注。
9. 进入评审的人员登录河南省人社厅“职称评审系统管理服务平台”(http://222.143.25.146:8084/zcsb/),按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具体要求和安排另行通知。
三、报送申报材料
1. 《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书》1 份。负责人签字、学院盖章。
2. 第一学历、学位证书和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其他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及教师资格证书原件。
3. 《博鱼平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简表》。填写完成后,用A3纸正反打印2份,先由学院盖章。学校材料审核组对填写内容进行审查验收。
(1)“任现职以来教育教学方面获奖情况”指行政荣誉表彰, 如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个人、文明标兵等,不包含指导学生竞赛获得的优秀指导教师等。
(2)“论文”及“著作”栏中,字数要准确填写。论文字数不少于3000字。申报高级论文作者均限独著或第一作者。
(3)同一项目材料,在“论文”、“著作”、“科研成果”和“获 奖情况”中不能重复填写。
(4)申报人员的教科研成果必须严格按照豫人社办〔2017〕 12 号文件条件进行填报。不满足条件的成果可以填写在其他成 果栏内(限填5项)。《评审简表》中未填写的内容,不能提交纸质材料。
(5)参评人员量化计分的教科研项目和获奖业绩成果必须通 过学校相关职能部门推荐或认定。
4. 《河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粘贴近期免冠1寸照片,在“单位人事部门电话”栏内填写个人联系电话及教师工作部电话0371-23658043。
(1)封面:申报专业按河南省高校教师高评会下设的专业学 科填写;“评审类型”填写正常、转评、破格。
(2)取得执业资格情况:填写“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号:XXX;本人档案存放单位:博鱼平台教师工作部,电话:0371-23658043,同时填写个人联系电话。
(3)工作经历:从第一学历毕业后参加工作起算。学习培训 经历:指参加专业学习、国内外专题培训和专题研修等。
(4)有需要说明的问题在相关栏中如实填写,没有说明的填无。 并在“真实性责任保证”栏内填写“本人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 反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并按有关规定接受相关处 罚。”并签名。
(5)“任期考核结果”一栏,近5个年度中有3个以上为优 秀者,综合结果填优秀,有3个年度以上为合格者,综合结果填合格。“对参评人的表现”一栏,学院填写并盖章。
5. 申报人填写《2020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议量化测评表》,填报内容须真实准确,学院审核并盖章。
6. 申报人员个人现任聘期内工作总结,需由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审核签字、盖党总支章。
7. 参加教师系列职称评审人员,须提供聘期内《博鱼平台教学课时证明》。证明须由学院盖章、负责人签字,教务处审核盖章、审核人签字。教学质量考评优秀的须提供教务处盖章的教学质量考评材料。申报正高级须提交指导青年教师情况。
8. 申报高校教师高级职务的人员提交1章教案,申报 高级实验师的人员提交1份实验教案(教案和实验教案须经学院和教务处审核盖章)。
9. 任现职以来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著作、教材原件和检索页(须经科技处审核盖章)。未经检索的论文、著作、教材不能列入业绩条件。国家、省级规划教材需提供证明材料。申报正高级职务或破格申报人员需指定鉴定论文2篇,申报副高级职务的需指定鉴定论文1篇。送审论文需在封面注明“送审”字样。
10. 教研成果及获奖。教育教学项目立项批文、结项验收报告、结项证书等;表彰文件、获奖证书;指导学生参加竞赛获奖文件、证书等。
11. 科研成果及获奖。科研项目立项批文、计划任务书或合同、结题验收报告、结项证书、计财处盖章的经费到账证明等;表彰文件、获奖证书;专利请求书、说明书、专利证书。
12. 专任教师实践情况材料。专业课教师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的证明材料,应附申请表、企业鉴定、实践报告等材料。
13. 申报系列评审条件中所要求的其它成果及证明材料,以及其它代表申报人学术、技术水平的材料原件。
四、申报材料装袋要求
申报人参评材料须按要求用牛皮档案袋分类装袋。
不用装袋,直接交审核组审验材料:《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书》1 份,《专业技术职务评议量 化测评表》1 份,《评审简表》2 份(全红印章原件),《评审表》2 份。上述材料不用装袋,直接交审核组审验。
第1袋:证书材料、获得荣誉、企业实践证明等
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第一学历和最高学历),教师资格证,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学术团体或社会兼职证书等。以上证书材料需提交原件,审核后退回。《评审简表》中填写的获奖荣誉证书,企业实践证明材料等。需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验后退回,复印件留存。辅导员、教务员证明材料由学生处、教务处和教师工作部统一审核和认定,个人不需提供。
第2袋:教学业绩
教学课时证明、教案(实验教案)、业务自传、指导青年教 师证明材料。教学质量考评优秀的需提供教务处盖章的学期教 学质量考评报告。
第3袋:教科研业绩-论文
第4袋:教科研业绩-著作、教材
第5袋:教学科研项目情况
第6袋:教学科研获奖情况
第7袋:其他成果材料
每袋材料封面粘贴材料清单,并标明:第x袋,共x袋。凡是申请量化加分的材料均需排在最前面,并在备注中标明“量化加分项”
五、有关问题的说明
1. 关于任职年限问题
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后,从学校实际聘任起开始计算任职年限。
任职年限截止到 2020 年 9 月底。
2. 关于学历问题
(1)除外语、体育、音乐、美术等特殊专业要求专业一致外, 原则上同属文科类或理工科类的专业视为相近专业。
(2)硕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 年以上,可申报讲师任职资格。对于高校教师来说,“从事本专业工作”指从事高校教育教学工作,期间的工作业绩有效。
(3)1984 年12月31日及以后出生申报副教授任职资格的人员以及1979年12月31日及以后出生申报教授任职资格的人员, 须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方可申报。
3.关于转换系列或专业申报问题
(1)不同系列或同一系列不同专业同级转评。专业技术人员 工作岗位变动(包括系列变动和同一系列不同专业变动),须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1年以上,经考核合格,能履行相应岗位职责,并取得现岗位工作业绩,可申报不同系列或同一系列不同专业同级转评,取得与现工作岗位一致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 资格。
(2)转岗后晋升。不同系列或同一系列不同专业同级转评满 1年后,且转岗前后任职年限连续计算达到相应要求,方可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业绩成果须为转岗后与从事专业一致或相近的业绩成果,转岗前的业绩成果可作为参考。
4. 评审材料的有效截止日期
申报人参评业绩材料(包括论文、著作、成果、奖励等) 认定时间为现资格取得时间到今年学校截止接收材料的时间。
五、相关要求
1. 参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要求报送有关评审材料,逾期不再受理。学院在接收评审材料时,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指定专人负责,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 的管理责任制。
2. 各种参评材料必须真实、规范、完备。对不符合要 求的评审材料,学院不予接受。
3. 参评人员申报材料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进行整理,提交的各类复印件应整洁清晰,纸张格式大小统一。
4. 在职称评审工作中,要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职称评审环境。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工作中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接受广大教师对职称评审工作的监督。
电气工程学院
2021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