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工程学院2020级新生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

作者:电气工程学院 时间:2020-12-26 点击数:

电气工程学院

2020级新生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博鱼平台学生管理规定》《博鱼平台学生转学及转专业管理实施细则》以及黄河水院《关于2020级新生拟转专业工作安排的通知》(黄院〔2020140号)等文件精神,经电气工程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启动新生转专业工作,为保证学院2020级新生拟转专业工作有序开展,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成立转专业领导小组

  长:胡 健  杜广朝

副组长:管 欣   

  员:赵 鹏 刘金浦 聂光辉 杨 筝 何 瑞 葛芸萍  张凯 李景丽 王留奎 高聪 刘亚平

二、转专业实施办法

1.接收转入专业及接收数量

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转入名额控制在60人以内;

发电厂及电力系统专业,转入名额控制在60人以内;

建筑电气工程技术专业,转入名额控制在80人以内;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专业,转入名额控制在80人以内;

物联网工程技术专业,转入名额控制在60人以内;

发电厂及电力系统专业(现代学徒制),转入名额控制在20人以内;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专业(现代学徒制),转入名额控制在20人以内。

 2.转专业条件

凡符合学校转专业政策规定的学生均可在规定时间通过教学管理系统进行转专业申请。

三、工作日程安排

1. 20201228-30日(第18教学周)学生通过教学管理系统进行转专业申请,申请转专业截止时间123024:00

2. 20201231-202114日,转专业领导小组研究我院学生转出工作事宜,并通过教学管理系统审批,审批截止时间1418:00

3. 15-7日,根据专业特点、教学资源等具体情况,转专业领导小组研究我院接收转入学生工作事宜,通过教学管理系统审批,审批截止时间1718:00

4. 112日根据教务处下发的调整后的班级学生名单,通知学生自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开学到调整后的新班级上课。做好学生的接收工作。

四、相关要求

1.艺术类专业和普通类专业不得互转。

2.针对中外合作办学转专业工作要求如下:

1)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可在本类别内进行专业调整,但不得转到普通类专业;

2)普通类专业考生可申请转入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转入学院根据自身办学条件择优确定。

3.除学生人数少无法组班等特殊原因外,单招(扩招)专业学生只能在单招(扩招)批专业内部转专业。

4.现代学徒专业非企业允许不得转入其它专业。

5.转入新专业后按新专业收费标准收缴学费。

五、其他说明

1.校内转专业为拟转专业,实际转专业以教育厅批准为准。

2.申请转专业并审批通过的学生不允许反悔转回原专业。

    

                         电气工程学院  

2020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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